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便携式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

发布日期: 2021-07-07

202048日,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根据《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便携式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           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新建便携式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建设地点:探伤地点遍布四川省内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架空输变电线路,探伤机存放库房位于成都市高新区新园南四路75号库房内。

建设单位: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2、本项目建设内容: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使用1台型号为МАРТ-250型定向平靶X射线探伤机,属于类射线装置,用于在四川省内对22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的架空输电线路进行无损检测,年累计曝光最大时间为150小时。

3、公司已委托四川省中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完成《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便携式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的批复(川环审批[2019] 12),同意该项目建设。

4、本项目于20192月建成,目前已取得四川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川环辐证[00647])。

6、本项目实际总投资9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二、           工程变动情况

对比项目环评及批复,本项目建设地点、工作方式、使用的地点以及生产或使用工艺流程、污染物产生的种类、采取的污染治理措施与环评及批复中一致。

三、           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1、废气:X射线曝光时使空气电离产生臭氧,无组织排放进入大气环境。

2、辐射:本项目运行期间主要的污染物是X射线探伤机在工作时产生的X射线。本项目属于野外探伤,且其作业的时处于15-40m的高空,其主要的防护措施是通过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采用距离防护,并配备辐射警示标志、个人计量片、个人剂量报警仪及便携式X-γ辐射监测仪等个人防护用品及辐射监测设备。

四、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根据四川省辐安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便携式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川辐安验字(2019)第FA0029号),验收监测结果如下:

本项目在正常野外探伤工作时,监督区与控制区X-γ辐射剂量率满足《四川省野外(室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要求(试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办发[2016]149号)管理要求;职业人员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职业人员20mSv/a剂量限值,且符合职业人员5mSv/a的管理约束值;公众场所X-γ射线剂量率所致公众年有效剂量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规定的公众1mSv/a剂量限值,且符合公众0.1mSv/a的管理约束值。

五、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监测结果,辐射防护设施的防护能力满足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六、           验收结论

对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本项目对照核查结果如下:

1)本项目的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营,满足三同时的要求,落实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2)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

3)本项目建设不存在重大变更。

4)治理完成了建设过程中的环境污染。

5)建设单位已取得了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安全许可证。

验收组认为:本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满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要求。

七、           后续要求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两区”划分,做好探伤现场的辐射防护措施及辐射环境监测记录,确保辐射安全。

八、           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人员信息见附表。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

                                                                 202048

 

 

 

 

 

 

 

 

四川蜀能电力有限公司新建便携式X射线野外探伤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组成员表

  

职务/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