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办法(2012年修正)》、《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和《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承诺制管理的通知》办水保〔2020〕160号,我公司委托成都市水利电力勘测设计院编制了《成都新津 500KV 变电站 220KV 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按160号规定,重产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向社会公开拟报批的水土保持方案全文。
现将《成都新津 500KV 变电站 220KV 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向社会公众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2月2日至2021年2月11日(10个工作日)。若有问题和建议,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国网成都供电公司(李彤,17711353053)或四川省水利厅水保处(杨攀钦 13880802368)反映。
公示资料:1.《成都新津 500KV 变电站 220KV 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国网成都供电公司
2021年2月2日
成都新津500KV变电站220KV配套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rar